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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吉林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黑龙江)


时间:2012-12-27 来源:吉林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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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2013年在黑龙江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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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15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确定学校最低文化课控制线,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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