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3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3年长沙理工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2-12-26 来源:长沙理工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进入招办

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上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长沙理工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长沙理工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按招生计划与考试合格人数1:4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合格分数线按统一成绩标准划定,不分专业划线。

3、对于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考生的录取基本条件为:(1)同时获得生源所在省的联考专业成绩合格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校考合格证;(2)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4、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0.6+文化高考成绩×0.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5、我校鼓励专业成绩优异的考生积极报考,专业校考平均成绩达到90分的考生,在满足生源所在省设定的录取控制标准(最低录取线)条件下,我校优先录取;对专业校考平均成绩达到85分的考生,给予综合成绩加20分的优惠加分政策。

6、对于我校不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考生美术专业成绩采用其省联考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省联考成绩×0.6+文化高考成绩×0.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生源所在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省级招办确定的计算原则执行。

7、体检限录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