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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2-12-24 来源: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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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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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1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一) 我校为独立学院,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单独填报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志愿,只填报中国传媒大学志愿而未填报南广学院志愿的考生,我校无法录取。

(二) 学校从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及下述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1.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专业: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同时获得校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

2.省级统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专业:获得校考专业合格证书;

3.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美术学(文物鉴定与保护方向)、动画等美术类专业只需参加生源省(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我校不再组织校考,使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

4.生源所在省有特殊要求的,按该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 录取时,艺术类专业考生(美术类除外)以合格的校考专业填报高考志愿,未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志愿视为无效志愿。

(四) 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 本简章中涉及到的高考总成绩为普通类高考文化考试科目的总分,不含任何加分。

(六) 以下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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