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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书法)(江苏省)


时间:2013-01-10 来源:江苏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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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2013年美术学(书法)(师范)录取原则(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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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1.对考试合格的考生发给江苏师范大学美术学(书法)专业加试合格证,取得合格证的考生还必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

2.学校将按教育部及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文化及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录取方案详见《江苏师范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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