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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专业面向江苏)


时间:2012-12-12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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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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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专业
(以上专业面向江苏考生,其中服装与服饰设计面向江苏、山东考生)

也可进入 南京师范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办法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校上述江苏省统考各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化分及专业分达到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校考)各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其中对报考设计学类(产品设计[陶瓷艺术设计方向])的考生,其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180分)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其中设计学类(产品设计[陶瓷艺术设计方向])的专业考试总分为美术统考得分与器皿造型设计科目的校考得分之和)相加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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