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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艺术类本科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2-11-21 来源: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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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艺术类本科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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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针灸推拿学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绘画(国画、油画)专业、动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先确定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然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如果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底录取,单科顺序为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解剖学(生物);如果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美术各专业专业课顺序为素描、色彩,音乐表演专业专业课顺序为演唱或演奏、听音、基本乐理。

3.对报考艺术类各专业专业课成绩第一名的考生,可在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下20分以内参加录取,且只能享受一次最高加分。

4.录取成绩公布后,请拟录取考生下载报到确认单,并务必在7个工作日内传真至我办。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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