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15 来源:西部网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又到一年大考时,临近6月,各类关于中、高考的信息成为广大考生、家长迫切关心的话题。昨日,省招办公布了201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记者了解到,2013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进行。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一批本科、二批本科、高职单独招生志愿在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24∶00填报。
可网上查询各题得分
评卷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组织实施,考试成绩通知考生。考生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各科选择题作答字符串和非选择题各题得分,不查卷。共设7个录取批次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单设专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各设4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平行志愿各批次不设置“愿录取到其他院校”的服从调剂表态栏目,院校专业设“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服从调剂表态栏目。提前批次、单设本专科批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行梯度志愿模式。其中,体育类设有“愿录取到其他院校”的服从调剂表态栏目。自主选拔生等仅供已公示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志愿设置在院校所在批次志愿栏目之前,设1个院校志愿,仅供已公示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定向就业志愿、少数民族班志愿、少数民族预科志愿、华侨大学预科志愿、四川大学预科志愿,分别设置在院校所在批次志愿栏目之后,其中定向就业、少数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各设2个院校志愿,华侨大学预科、四川大学预科各设1个院校志愿。录取未报到同分排末位考生文化课分数、所在科类位次以及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位次按照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排列,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排列,总分与单科分数全部相同的,属并列位次。
对去年已被录取、但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又参加今年高考的考生,排列在同一总分的最后位次。提前批次、一本等志愿在6月25日至28日填报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其中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一批本科、二批本科、高职单独招生志愿在6月25日12时至6月28日24时填报;三批本科、单设专科批次、高职(专科)志愿在二批本科录取结束后填报。体育、艺术类专业志愿设置在提前批次,其中本科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本科”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专科”栏内,不得兼报文史或理工类志愿。除提前批次外,其他批次可填写兼报志愿,艺术(文)考生可兼报文史类志愿,体育、艺术(理)考生可兼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能兼报其他科类志愿。面向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定向招生的单设本、专科批次志愿,必须是经县(区)招办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省招办将在录取结束后,对被录取考生再行公示,如存在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录取资格。一、二、三批本科,高职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录取新生的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按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划定。体育、艺术类本、专科文化课及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录取,本硕连读生执行一批本科线;免费师范生执行招生院校正常录取所在批次线,国防生执行其所报专业在普通本科所列批次的分数线;列在二批本科的专业,执行二批本科线;国防生所报专业在陕无普通本科专业招生计划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军队、公安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专科专业录取,执行三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免费医学定向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单独设置志愿,执行二批本科线,在提前批次所有文史、理工类录取结束后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按照农村生源、定向单位所在县生源的顺序录取。考生被录取为免费医学定向生后,必须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的乡镇卫生院所在县(区)卫生局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军队院校、国防生录取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进行补充。面向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定向招生的本科录取,在提前批本科结束后、一批本科开始前进行投档;专科录取在三批本科结束后、高职(专科)开始前进行投档。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高职(专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
提醒已被试点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统考
2013年,我省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高职院校共6所,计划招生5510人。6所院校招生计划为:杨凌职业技术学院1300人,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400人,陕西职业技术学院660人,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750人,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760人,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640人。已被试点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考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4所高校15个高等继续教育专业被撤销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相关规定,经陕西省高等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专家组评议,省教育厅同意西北大学等37所高校增设机械电子工程等83个高等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新增设专业中的医学、外语及艺术类专业不得举办函授教育,其余专业可同时举办函授、业余等形式的高等继续教育。同时,撤销西安理工大学等4所高校的应用英语等15个高等继续教育专业。现有撤销专业的在籍学生,相关高校要在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原人才培养方案培养至毕业。同意撤销的高校高等继续教育专业名单:西安理工大学应用英语、装潢艺术设计;西安培华学院人力资源管理、法律事务、文秘、金融管理与实务;西安翻译学院报关与国际货运;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应用英语、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日语、新闻采编与制作、司法助理、服装设计、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主持与播音。
照顾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1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6.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3.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4.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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