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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黑龙江省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说明


时间:2007-12-4 来源: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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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黑龙江省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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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 描

一、考试内容
1.人物头像写生或默写:男青年、女青年。
2.静物写生或默写:瓷器、陶器、玻璃器皿、金属器皿、水果类、蔬菜类、石膏几何、形体、衬布

二、评分标准
90—100分
(1)构图完整
(2)形体结构塑造准确
(3)形象特征刻画鲜明、生动
(4)画面整体效果表现充分
80—89分
(1)构图完整
(2)形体结构塑造较准确
(3)形象特征刻画比较鲜明、生动
(4)画面整体效果表现比较充分
70—79分
(1)构图完整
(2)形体结构塑造基本准确
(3)形象特征刻画比较生动
(4)画面表现效果比较好
60—69分
(1)构图比较完整
(2)形体结构塑造基本准确
(3)画面效果一般
50—59分
(1)构图不完整
(2)形体塑造比较差
(3)画面效果比较差
49分以下
构图、形体塑造、形象刻画、画面整体效果表现均差,从画面效果看没有经过系统学习。

三、考试要求
1.画具自备,工具为铅笔或碳笔。
2.考试时间2.5小时。
3.试卷尺寸:石膏头像四开、人物头像八开、静物四开。


速 写

一、考试内容
1、站姿或坐姿人物全身速写(写生或默写)

二、考试评分标准
90—100分
(1)构图完整均衡得当
(2)人物比例、结构和形体刻划正确,特征鲜明
(3)人物动势、姿态表达准确
(4)画面整体表现效果生动,线条流畅,形神兼备,繁简适度
80—89分
(1)构图完整均衡较得当
(2)人物比例、结构和形体刻划清晰正确
(3)人物动势、姿态及表达准确
(4)画面整体表现效果较好。
70—79分
(1)构图较得当
(2)人物比例、结构和形体刻划基本正确
(3)人物动势、姿态表达尚好
(4)画面整体表现效果一般
60—69分
(1)构图基本均衡
(2)人物比例、结构和形体刻划一般式存在轻微错误
(3)人物动势、姿态表达一般
(4)画面整体表现效果较差
59分以下
(1)构图不均衡
(2)人物比例、结构和形体刻划不准确
(3)人物动势、姿态及重心支点表达有缺陷
(4)画面整体表现效果差

三、考试要求
1、画幅为8开素描纸
2、考试时间为30分钟
3、工具为铅笔或碳笔


色 彩

一、考试内容
1.色彩静物写生:陶器、玻璃器皿、金属器皿、水果类、蔬莱类、石膏几何形体、衬布
2.色彩静物默写:陶器、玻璃器皿、金属器皿、水果类、蔬莱类、石膏几何形体、衬布

二、评分标准
90—100分
构图完整,造型准确,色彩关系协调统一。笔触生动有塑造感,表现力强。
80—89分
构图完整,造型准确,色彩关系较正确,有一定表现力。
70—79分
构图完整,造型基本准确,色彩关系比较协调,表现力较好。
60—69分
构图比较完整,造型比较准确,色彩关系基本正确。
50—59分
构图不完整,造型不准确,色彩关系不正确。
49分以下
构图差,造型差,色彩关系不正确,没有经过系统学习。

三、考试要求
1.画具自备,使用水粉或水彩颜料。
2.考试时间3小时。
3.试卷尺寸六开。
注意:考生平时应重视不同角度和光线位置的训练,因为考生的座位角度不是考生可以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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