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4-02 来源:湖南科技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12年湖南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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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科技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湖南科技大学位居国家“两型社会”建设试点区长株潭城区枢纽、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学校始建于解放前夕成立的湘北建设学院,后由湘潭工学院和湘潭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历史悠久、门类齐全、 特色明显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一、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3107亩,建筑面积95万多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13亿余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3.8亿元,图书馆文献总量460多万册。拥有产业经济学等8个省级重点社科研究基地,机械设备健康维护、 煤矿安全开采技术等1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及3个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有教学实验室(中心)79个,其中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湖南省基础课示范实验室5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基础实验室13个, 中央与地方共建特色优势学科专业实验室11个;有湖南省实践教学示范中心5个,校外优秀实习基地98个。学校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全国绿化400佳先进单位之一,拥有省级标准化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是湘潭市餐饮管理先进单位。
二、学科专业
学校设有19个教学院、1个继续教育学院和1个独立学院,79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哲学、农学等11个学科门类;有8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 8个国家特色专业,17个省级特色专业;有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0个二级学科授予硕士学位,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和教育硕士、工程硕士、高校教师硕士、翻译硕士学位授予权。
三、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2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00余人,教授近300人,博士500余人。有国家级教学名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6人, 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4人,湖南省教学名师、十佳师德标兵等17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46人,湖南省学科带头人27人,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156人。近年来,学校主持省级以上教研教改课题360多项, 省级优秀课程、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共39门,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37项,并获得了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等殊荣。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队伍,学生辅导员皇晓东在30多年的教师生涯中,关心学生、 无私奉献,帮助4000多名毕业生找到合适的工作,获得“2008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等一系列荣誉,于2009年9月9日在人民大会堂受到胡锦涛、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
四、人才培养
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的办学格局与育人体系。现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生3.4万余人。学校注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德国红点设计大赛、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等赛事中多次获得优异成绩;就业率和考研录取率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学校近年来涌现了 “向日葵女孩”何平、“爱心使者”吴立强、李进等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优秀学生,黄家厚、殷培孟、刘成等先后获得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在人民大会堂受到了中央领导接见。
五、科学研究
学校承担国家“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防基础研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计划项目300余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近3000项;获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近180项, 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3项。申请和获得国家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410余项,推广新技术7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教材)240余部。学报自科版和社科版均入选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社科版入选CSSCI成为双核心期刊。2011年一举获得一项国家社科重大招标项目和两项教育部社科重大招标项目,是全国第一所同时拿下三个重大项目的地方高校。
六、对外交流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设有国际学院,与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了产学研合作与交流,努力为建设“两型社会”、创新型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学校加强对外交流,与美国、英国、 日本等国家的40余所高校开展了合作办学和科学研究,并有多批在读学生赴国外、境外交换项目或攻读硕士学位,50多名应届本科毕业生经国家汉语推广办公室委派赴泰国等国家开展对外汉语教学。
七、奖助体系
学校构建了学校-学院-学生自治组织-班级四级资助工作网络,完善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毕业生学费缓免、社会资助、学生互助等为主体的“奖、贷、助、补、减” 多元化资助体系,实现了“让经济困难学生有学上、上好学”的目标,多次获全省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在全省作经验介绍。除了国家级奖学金外,学校还设立了十佳大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特殊专业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等多项奖励,校级最高奖学金达10000元/人?年,奖励面达30.5%。曹霞、李玉花等获得“全国自强之星”荣誉称号。
“西南云气来衡岳,日夜江声下洞庭。”沐浴湘风楚雨、承载湖湘灵韵的科大人秉承“唯实惟新、至诚致志”的校训,在改革中不断创新,在创新中不断前进,努力为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艺术学院及专业介绍
艺术学院始建于1987年,其前身是湘潭师范学院直属艺术教研室,1995年成立美术系,2003年原湘潭师范学院美术系与素质教育部合并成立艺术学院,艺术学院是湖南科技大学最有朝气和社会影响力的学院之一。
艺术学院由美术、艺术设计、雕塑、音乐四个系组成,设有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音乐学四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学院现有艺术学学科门类中的美术学和音乐舞蹈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艺术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95人, 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1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46人,在国家级专业刊物、展览发表论文、入选作品360余幅/篇,演出比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20余项,出版专著、画册、教材40余部、完成省市级科研课题40项。 艺术学院设有省级设计平台“湖南省中小型机电产品设计中心”,校级研究所有“中国书画与现代设计研究所”和“艺术作品实践与产业化研究所”。已为国家输送了3000多名本科和硕土毕业生,现有在校学生1500余人。、
学院拥有一栋9000余平方米、现代化程度较高的美术教学大楼,两栋设备较为先进的多功能音乐教学楼,一栋新落成的2300平方米的雕塑楼,另有艺术设计教学用房5000余平方米;资料室现有藏书1万余册,期刊60多种、
多媒体教学及素材光盘180余套;学院现有价值1200余万元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近年来,学生在各级展览和比赛中入选、报刊杂志发表和获奖的作品与论文500余幅/篇,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
美术学 (校级特色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中、高等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美术教学、创作、辅导、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中国画(含书法、篆刻)为必修课程,油画、版画、水彩画、雕塑为选修课程。
主干学科:艺术学、美术学、教育学
主要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美术概论、教育学、心理学、素描、色彩、中国画(含书法、篆刻)、校外写生、专业考察、美术教育实习等。
就业去向: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及其他需要美术人才的企事业单位。
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现代艺术设计理念和创新意识,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熟练的专业技巧,能在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策划及规划、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亦可在中高等学校从事艺术设计专业教学与管理工作。 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产品造型设计三个专业选修方向。
主干学科:艺术学、设计学、工学
主要课程:中国设计史、外国设计史、设计概论、广告设计、包装设计、室内设计、家具设计、产品造型设计、人机工程学等。
就业去向:各类需要视觉传达设计、产品造型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设计管理与创意策划等设计、研究、教学、管理诸方面人才的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和科研单位。
雕塑
培养目标:本专业强调造型基础,同时注重将创新理念、艺术方法论引入基础教学,培养能从事城市雕塑、装饰雕塑、创作、规划、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
能在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从事雕塑教学工作。
主干学科:艺术学、美术学、工学
主要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中外雕塑史、美术概论、解剖学、泥塑头像、泥塑胸像、等大人体、环境雕塑、浮雕、名人肖像等。
就业去向:与雕塑专业相关的各种工厂、各类中高等专业学校和其他需要雕塑人才的事业单位。
音乐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分钢琴、声乐、舞蹈、理论、作曲、器乐、指挥等方向,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巧,能在中、高等学校从事音乐教育教学的高级专门人才,亦能在社区及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培训、 演出和管理方面的工作。
主干学科: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
主要课程:中外音乐史、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器乐、舞蹈、音乐教育实习等。
就业去向: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各类文艺团体及其他需要音乐人才的企事业单位。
绘画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为全面的绘画专业艺术理论素养,熟悉绘画材料和表现技法,并具备绘画艺术创作、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艺术研究机构从事
画创作、研究、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艺术专门人才。绘画专业设有国画、油画、水彩、版画四个专业方向。
主干学科:艺术学、美术学
主要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美术概论、构图学、应用解剖与透视、素描、色彩、绘画(国画、油画、水彩、版画)、校外写生、毕业考察。
就业去向:各类绘画创作和研究机构、中高等专业学校以及其他需要绘画人才的企事业单位。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层 次 | 学 制 | 学费标准 | 招生省份 |
美 术 学 | 70 | 本科 | 四年 | 8000元/年 | 湖南、江苏、福建、湖北 浙江、山东、广西、安徽 江西、广东、山西、河南 |
绘 画 | 40 | 本科 | 四年 | 8000元/年 | |
艺术设计 | 90 | 本科 | 四年 | 8000元/年 | |
雕 塑 | 20 | 本科 | 五年 | 8000元/年 | |
工业设计 | 60 | 本科 | 四年 | 8000元/年 | |
音 乐 学 | 90 | 本科 | 四年 | 6000元/年 | 湖南、江苏、福建、浙江 河南、安徽 |
报考须知
(一)专业要求: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其中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专业招收参加美术类统考的考生,音乐学招收参加音乐类统考的考生,我校2012年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
(二)录取规则:考生文化成绩、统考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计算综合分 (60×专业/专业满分+40×文化/文化满分)进行排名录取,音乐类考生适当考虑专项。
(三)入学及复查: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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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画室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