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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楚雄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时间:2012-04-01 来源:楚雄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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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楚雄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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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楚雄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简介

音乐学专业

师范本科,标准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高人文素养和扎实专业功底,适应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改革发展需要、德艺双修的音乐教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和较强艺术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音乐艺术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钢琴、乐理与视唱练耳、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中国民族音乐、外国民族音乐、中国音乐史与名曲欣赏、西方音乐史与名曲欣赏、中外乐器演奏、合唱与指挥、音乐教学课件制作、形体与舞蹈、音乐美学基础、计算机音乐等。

毕业生主要就业领域:中小学校、各类中高级职业学校音乐教师;文化教育机构、党政部门及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等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表演、创作、宣传、管理、服务的音乐艺术工作者。

音乐表演专业

非师范本科,标准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和良好的音乐艺术素质,掌握音乐表演艺术的基本技能和基本理论,能在文化宫、艺术中心、文化社团的音乐专业指导、音乐制作与编辑、音乐管理以及企业、文艺团体等相关部门从事音乐表演、创作与教学的应用型音乐艺术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表演、钢琴表演、舞蹈表演、民族乐器表演、理论作曲、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作曲与曲式分析、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欣赏、艺术概论、音乐美学、民族音乐学等。

毕业生主要就业领域:学生毕业后,可到各类文艺团体、企事业单位、教育及相关文艺部门从事音乐表演、教学、研究及文化组织管理等工作。

美术学专业

师范本科,标准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高人文素养和扎实专业功底,适应基础教育美术课程改革发展需要、德艺双修的美术教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和较强艺术实践能力的应用型美术人才。

主要课程:色彩、素描、国画、油画、版画、中外美术史、艺术美学、美术教学理论与方法、艺术概论、透视学、解剖学、构图学、雕塑、书法、摄影、广告设计、艺术实践、环境艺术设计等。

毕业生主要就业领域:中小学校、各类中高级职业学校美术教师;文化教育机构、党政部门及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等企事业单位从事美术创作、宣传、管理、服务的美术艺术工作者。

雕塑专业

非师范本科,标准学制五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高人文素养和扎实专业功底,能在城市建设、造型艺术设计与制作企业、文化事业单位、文艺团体等部门从事雕塑设计研究、创作及教学的艺术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解剖、构成、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艺术美学、建筑与雕塑概论、电脑辅助设计基础、 3DMAX设计、雕塑鉴赏、浮雕、圆雕、人物雕塑、动物雕塑、植物雕塑、环境与雕塑、雕塑材料与工艺、中国传统雕塑、雕塑建设法规与方案等。

毕业生主要就业领域:城市建设单位(如建设与规划单位、建筑与建筑装饰单位、环境艺术与园林单位),造型艺术开发设计与制作企业(如模型模具开发制作单位、产品外观设计单位、旅游产品开发生产单位、工艺品设计生产单位、玩具设计部门、景观设计制作部门),以及文化部门、文艺团体等部门从事雕塑设计及相关艺术研究、创作、文艺宣传及教学工作。

艺术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非师范本科,标准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培养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艺术设计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艺术专业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素描、色彩、设计概论、装饰设计、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字体设计、动画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人体工程学、教学实践、广告设计、包装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等。

毕业生主要就业领域:从事视觉传达设计、广告创意设计、包装装潢设计、室内设计与装修、环境艺术设计、动画设计制作、传媒设计与编辑出版等机构及设计部门的专业设计、开发、生产和管理以及教育教学工作。

2012年楚雄师范学院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表

专  业 科类 合计 河北 浙江 福建 山东 湖北 湖南 云南
音乐学 艺术(文) 8 2 2 2     2  
美术学 艺术(文) 8 2     2 2 2  
音乐表演 艺术(文) 6 2 2       2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文) 7 2     2 1 2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 8 2     2 2 2  
雕塑 艺术(文) 4 1     1 1 1  
音乐学 艺术(理) 7 2 2 1     2  
美术学 艺术(理) 5 2     1 1 1  
音乐表演 艺术(理) 5 2 1       2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理) 4 1     1 1 1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理) 4 1     1 1 1  
雕塑 艺术(理) 4 1     1 1 1  
音乐学 艺术(不分文理) 45             45
美术学 艺术(不分文理) 32             32
音乐表演 艺术(不分文理) 39             39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不分文理) 34             34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不分文理) 33             33
雕塑 艺术(不分文理) 17             17

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我校认可和使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联考(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最低控制线后,对于无特殊要求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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