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2-28 来源:包头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12年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也可进入 包头师范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是一所集硕士研究生教育、全日制本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继续教育为一身,融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为一体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熟练掌握美术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教育理论和教学技能的普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的美术教师,以及社会所需要的具有美术创作、艺术设计能力的专业人才。
二、招生专业、名额和学制
面向自治区和全国部分省市招生。美术学专业本科生80 名,艺术设计专业本科生130 名,学制均为四年。江西省的招生名额视考生人数而定。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进行基础课学习,从第二学年起按照志愿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进入各个专业方向学习。
美术学:油画专业方向、国画专业方向、装饰艺术专业方向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方向(室内)、视觉传达艺术专业方向(平面)、多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方向
三、报名及专业考试科目
1、内蒙古自治区报考我校美术专业的考生按照《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和《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考务实施细则》中的规定执行,直接参加区内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2、江西省报考我校美术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所在地区招生考试机构核发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直接到美术专业考点报名,领取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3、江西美术专业考试科目包括:素描、色彩两科(画具自备),总分200分,其中素描总分100分,色彩总分100分。
4、江西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按照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规定执行,4月15日前通过包头师范学院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221.199.150.101/zhaosheng/index.asp)公布考试成绩,同时寄发上线考生专业合格证。
四、报名考试日程安排
省区市 |
城市 |
报名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江西省 |
南昌市 |
南昌工学院 |
2012年2月6日-7日 |
2012年2月8日 |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
分别按《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暂行)》以及有关省(市)招生规定执行。
六、录取规则
1、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美术学、艺术设计本科专业须取得我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江西省考生,取得我校美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我校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凡我校承认联考成绩省份的考生,文化、专业成绩达到本省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
七、收费标准
艺术设计本科专业为7000元/学年,美术学本科专业为6000元/学年。
八、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九、咨询方式
招生办公室:0472—3993074 联系人:徐老师
美术学院:0472—3993463 3993411 联系人:王老师
地 址:包头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包头师范学院网址: www.bttc.cn
(二)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12年音乐专业招生简章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是一所集硕士研究生教育、全日制本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继续教育为一身,融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为一体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熟练掌握音乐、舞蹈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教育理论和教学技能的普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的音乐教师以及社会所需要的具有音乐、舞蹈技能的专业人才。
二、招生专业、名额和学制
面向自治区和全国部分省份招生,我校在区内组织音乐学、舞蹈学两个本科专业的专业考试,音乐表演本科专业和音乐教育专科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区外投放计划的省份不组织校考,承认其本省联考成绩。
招生专业及名额如下表:
专业 |
专业方向 |
招生名额 |
区内 |
区外 |
学制 |
层次 |
|
音乐学 |
声乐 |
50 |
50 |
|
四年 |
本科 |
|
键盘 |
25 |
25 |
|
四年 |
本科 |
||
器乐 |
45 |
45 |
|
四年 |
本科 |
||
音乐表演 |
声乐、键盘、器乐 |
20 |
|
20 |
四年 |
本科 |
|
舞蹈学 |
40 |
32 |
8 |
四年 |
本科 |
||
音乐教育 |
60 |
60 |
|
三年 |
专科 |
||
合计 |
240 |
210 |
30 |
|
|
三、报名条件
符合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
四、报名考试办法
1、报名方式
(1)内蒙古师范大学考点由内蒙古师范大学统一组织报名。考生需携带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现场报名、交纳报名费,领取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并参加考试。现场正式报名时间和地点见下面的报名考试日程表。
(2)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考点报名分二个步骤:第一步:网上预报名,第二步:现场正式报名现场报名:网上预报名后,考生需携带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凭网上预报名号现场交纳报名费、照相,领取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并参加考试。现场正式报名时间和地点见下面的报名考试日程表。
2、考生只能报考一次,跨考点重复报考,取消考试资格,报名费不退还。
五、专业考试科目
音乐学专业:专业主项(声乐、键盘或器乐作品1-2首)、视唱、模唱(单音及旋律)、乐理(笔试)、练耳(笔试)、专业副项。
舞蹈学专业:舞蹈片断(自编)、舞蹈模仿、舞蹈基本动作(考官指定)、形体条件、模唱(单音及节奏)、专业副项。
六、报名考试日程表
城市 |
报名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1月4日-5日 |
1月6日-10日 |
包头市 |
包头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
1月10日-11日 |
1月12日-13日 |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
分别按《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暂行)》以及有关省(市)招生规定执行。
八、专业成绩的考核与划线办法
1、专业成绩计算办法:面试科目须组成不少于5人专家小组进行测评,采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值的计分办法,综合评定最终成绩;原始成绩以百分计(专业副项除外),最终总成绩按结构比例折算,各专业总分均为305分。
音乐学(声乐、钢琴、器乐方向)专业:专业主项60%、视唱5% 、模唱5%、练耳15%、乐理15%、专业副项附加5分。
舞蹈专业:舞蹈片段40%、舞蹈模仿15%、舞蹈基本功25%、形体条件15%、模唱5%,专业副项附加5分。
2、成绩公布与划线: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分别按总分划线,其中音乐学按声乐、键盘、器乐三个专业方向划定专业成绩分数线,合格人数不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的4倍,且一律不再向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考生从2012年5月中旬开始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也可以发短信“GKYS﹢考生号”到10628833查询。如果信息和成绩有误,速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2-3993074),由我校负责在5月31日前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并予以更正,5月31日之后一律不得变更考生音乐专业考试成绩,投档录取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九、录取规则
1、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音乐学、舞蹈学本科专业凡取得我校音乐类相应专业(方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教育专科专业承认其他院校音乐类相应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凡我校承认联考成绩的省份,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达到2012年本省音乐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
十、学费标准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本科专业为7000元/学年,音乐教育专科专业4500元/学年。
十一、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咨询方式
招生办公室:0472-3993074 联系人:徐老师
音乐学院: 0472-3993480 联系人:张老师
地址:包头师范学院音乐楼
包头师范学院网址:www.bttc.cn 或www.bttc.edu.cn
(三)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12年学前教育专业(艺术类)招生简章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是一所集硕士研究生教育、全日制本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继续教育为一身,融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为一体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学前教育基本理论,具有幼儿艺术知识和技能,胜任学前教育、教学、管理及研究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和学制。
学前教育专业为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理兼招,学制4年。分音乐和美术两个方向,总计招生120人(音乐方向80人,美术方向40人)。
三、报名条件
符合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
四、报名考试办法
1.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方向)考生报名程序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学前教育(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设有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两个考点,具体包名办法如下:
(1)内蒙古师范大学考点由内蒙古师范大学统一组织报名。考生需携带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现场报名、交纳报名费,领取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并参加考试。现场正式报名时间和地点见下面的报名考试日程表。
(2)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考点报名分二个步骤:第一步:网上预报名,第二步:现场正式报名
网上预报名:考生领取到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后,即可登陆包头师范学院网站进入教育科学学院术科加试报名系统,浏览报考须知后,根据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221.199.150.103/jky/baoming/。网上报名完毕后请考生牢记预报名号和密码。并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正式报名才能生效,也可在正式报名前用预报名号和密码登录系统,修改你的预报名资料。
现场报名:考生需携带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凭网上预报名号现场交纳报名费、照相,领取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并参加考试。现场正式报名时间和地点见下面的报名考试日程表。
2.学前教育专业(美术方向)考生报名程序
凡报考学前教育(美术方向)考生,统一按照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报名程序报名并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3.考生只能报考一次,跨考点重复考试,取消考试资格,报名费不退还。
五、专业测评科目(音乐方向)
测试项目 |
所占比例 |
测试内容 |
初试 |
1. 身体外形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
|
复试 |
100% |
1. 声乐、器乐两项选一项。 |
注:初复试一次进行。
六、报名考试日程表
城市 |
报名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1月4日-5日 |
1月6日-9日 |
包头市 |
包头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
1月10日-11日 |
1月12日-13日 |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
分别按《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暂行)》以及有关省(市)招生规定执行。
八、专业成绩的考核与划线办法
1.专业成绩计算办法:面试科目须组成不少于5人专家小组进行测评,采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值的计分办法,综合评定最终成绩;原始成绩以百分计,最终总成绩按结构比例折算,音乐专业方向总分为100分。
音乐方向:声乐、器乐二选一,占总成绩的40%,舞蹈片断占30%,动作模仿占10%,模唱占20%。
2.成绩公布与划线: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方向)按总分划线,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合格人数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且一律不再向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考生从2012年5月中旬开始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也可以发短信“GKYS﹢考生号”到10628833查询。如果信息和成绩有误,速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2-3993074),由我校负责在5月31日前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并予以更正,5月31日之后一律不得变更考生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方向)考试成绩,投档录取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九、录取规则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学前教育(音乐方向)考生须参加我校学前教育(音乐方向)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学前教育(美术方向)考生须参加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本科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
十、学费标准:4500元/学年
十一、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咨询方式
招生办公室: 0472-3993074 联系人:徐老师
教育科学学院:0472-3993286 13284711599 13224868833
联系人:董老师 许老师
地址:包头师范学院博学楼702室
包头师范学院网址:www.bttc.cn或 www.bt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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