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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招生简章(省内)


时间:2012-02-28 来源: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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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也可进入 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省内)

学院成立于2001年,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面向全国招生的大学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获得跨省组织部分专业招考权。2008年,在中国教育年度评比中,学院获得“中国十大艺术院校”称号,2010年被新浪网评选为“全国十大品牌独立院校”。学院董事长龚珍旭博士先后荣获建国60周年“感动中国十大杰出校长”、“全国独立学院优秀工作者”和2011年中国教育电视台评选的“最受欢迎校长”称号。

学院地处四川省第二大城市——中国科技城绵阳,毗邻绵阳南郊机场和南湖公园,依山望水,环境优美。校园总体规划面积1100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教学、生活设施齐备,并建有校园电视台、网络中心、多功能演播厅、学术厅、标准运动场等。

学院设置有造型与设计艺术系、广播影视系、音乐舞蹈系、公共管理系四个教学单位,共17个本科专业,8个专科专业,近60个专业方向,在校学生7500余人,已为国家培养近5000名各类艺术人才,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学、科研队伍,其中硕士博士学位教师82人,特聘教师25人。学院聘请王蒙、冯崇泰为学术委员会荣誉主席;吴祖强、冯骥才为名誉院长;杨仁敏为学院执行院长;张华山为学院艺术总监;余志强为学术委员会主任;魏明伦、黄金中、钮心慈、王征骅、沈承宙等著名专家、学者为学术委员会委员。

学院秉承“给自己一个目标、让生命为她燃烧”的学院精神,围绕“启迪学生智慧、培养时代需求人才”的办学目标,执行“传承文化、融汇中西”的办学理念,遵循“立本、务实、创新”的院训,实施校园学分制,推行“大课堂、大舞台、艺术与科技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践与产业项目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社会需要的“品德优、基础宽、能力强、素质高、会创新”的应用型高素质艺术人才。

学院积极参加国内外重要比赛、展演,构建多元化的实践教学平台。学院师生先后获得国家、省市级奖200余项。学生陈翔获得2010“快乐男声”全国第五名;舞蹈《青苹时节》获得第六届中国舞蹈“荷花奖”艺术院校组铜奖;歌剧《原野》片段获得第二届全国高等艺术院校“歌剧、声乐”展演歌剧片段组三等奖;学生参加“首届全国高校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获得金奖;学生参加由学院承办的中国原生态民歌盛典暨第十届“山花奖”大赛获金奖;我院作为四川唯一高校受邀参加第三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开幕式暨天府大巡游展演,参演节目《北川羌韵》获“太阳神鸟”金奖。学院师生2009年9月赴香港参加“共庆祖国六十华诞”演出活动;10月应邀组团赴德国柏林参加“亚太文化周”文艺演出,受到国际友人的高度赞誉,并受到正在德国访问的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学院通过多渠道、多层面合作,形成了良好的联合办学机制。现已成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文化部授权经营的艺术服务中心培训部;为贫困学生提供助学和创业帮助的世界文化教育基金会;并与中国民间文艺协会共同联办《中国艺术报》(中国民间文艺专刊)。同时,学院先后加入欧洲文化艺术联盟、国际设计师协会,与美国、英国、新西兰、韩国、日本、俄罗斯等国的著名艺术学院建立了多个留学项目、教育教学项目,为学生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一、培养目标

学生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研究与表演,各类视觉传达设计、工业设计、传媒艺术以及传统美术的继承和发扬,影视、服装、戏剧表演与编导,人物化妆造型、舞台美术设计及音响、录音与摄影、摄像等工作,也可成为专职教师、艺术经纪人、文化创意产业各领域策划管理人才、艺术设计策划者、自由艺术人,以及在各行政、工矿、企事业单位及文化教育部门担任管理者或创意、策划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一)四年制本科

系别 专业 专业方向 学费
[元/年]
就读地点
音乐舞蹈 音乐学 音乐教育 14000 (四川省绵阳市机场东路83号)中国科技城——绵阳
音乐表演 羌藏歌舞表演
声乐 民族、美声、通俗演唱
音乐剧表演
器乐 钢琴、竹笛、二胡、古筝、单簧管、萨克斯、小提琴、电吉他、打击乐演奏
舞蹈学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与教学合一、流行舞蹈
造型与设计艺术 绘画 美术教育、中国画、油画
雕塑 工艺雕塑、城市雕塑
艺术设计学 民族民间艺术设计、设计教育、文物鉴定与修复、商业策划与广告
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展示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设计、纺织品设计、景观建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动画 游戏美术设计、影视动画
数字媒体艺术 数码影视制作
广播
影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影视场景设计、化妆与造型
表演 影视表演、服装表演
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文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
广播电视编导 影视编导、音响与录音艺术

(二)三年制专科

系别 专业 专业方向 学费
[元/年]
就读地点
音乐舞蹈 音乐表演 声乐 民族、美声、通俗演唱 14000 (四川省绵阳市机场东路83号)中国科技城——绵阳
音乐剧表演
器乐 钢琴、竹笛、二胡、古筝、单簧管、萨克斯、小提琴、电吉他、打击乐演奏
造型与设计艺术 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装饰艺术、室内设计
影视动画 数码影视制作、影视动画
摄影 摄影
广播影视 影视表演 影视表演
广播电视技术 广播电视编导
主持与播音 主持与播音

注: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三、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

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凡愿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有关网上报名的时间段、登录网址、填报各项报名信息的要求等,均按当地招办规定及要求办理。考生网上报名后,必须于2011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期间,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现场数码照相登记,并对基础信息进行确认。一经确认,考生基础信息不再更改。因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经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考生基础信息的客观真实性,由考生本人负责。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县(市、区)招办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输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姓名、性别、族别、年龄等以《身份证》为准。在网上报名期间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个人信息。

2.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到县(市、区)招办进行核实,并确认基本信息无误后,由县(市、区)招办组织专人用电子数码摄像采集考生图像信息。考生基础信息一经本人确认签字后,不得再更改。因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在确认基础信息后,由县(市、区)招办签发《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考生必须仔细核对《报考证》上打印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清晰。如果发现有误应立即要求县(市、区)招办予以更改,否则将会影响专业考试。

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进行报名确认,不能代为确认,过时不再补办。凡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4.所有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考试专业
2011年12月16日 2011年
12月17、18日
四川师范大学 本科: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
专科:艺术设计、影视动画、摄影
绵阳师范学院
四川理工学院
乐山师范学院
西华师范大学
四川文理学院
2012年3月4、5日 2012年3月8-17日 四川音乐学院 本科: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音响与录音艺术)
专科:音乐表演
2012年
3月11、12日
2012年3月16-20日 四川大学 本科: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
专科:影视表演、广播电视技术、主持与播音

考生须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和《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内到各专业考点进行专业考试报名。音乐类考生最多可选报四个(限四个)考试类型不同的专业。按省规定的标准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并签定《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凡未携带《身份证》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报名、考试,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一致。

五、考试

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

违反以上规定者,责任自负!

(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

除钢琴、电子钢琴、竖琴、双排键第一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电子琴、定音鼓外,其他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凭《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科目考试。专业面试时间和顺序以专业《准考证》上打印的为准,专业笔试时间和地点以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凡不按规定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八、录取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其中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专业(方向)按文化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比例测算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九、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均直接参加四川省艺术类统一考试,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二)需伴奏的专业(方向)(通俗唱法除外)考试时一律由考场统一安排伴奏老师。

(三)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收,语种不限,但进校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四)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在专业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文化、专业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五)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六)考生食宿和旅费一律自理。

(七)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艺术类专业考生考试成绩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各市(州)招办,考生凭《报考证》在规定日期(美术类于2012年2月16日至17日,其他类于2012年5月3日至4日)内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规定日期(美术类于2012年2月20日至2月24日,其他类于2012年5月7日至11日)内,凭《报考证》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各艺术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九)本简章供四川省内考生适用,省外考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2年省外招生简章》,所有解释权在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14043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机场东路83号

邮政编码:621000

联系电话:0816-6357995、6357996

传 真:0816-6357996

电子邮箱:CYMY@vip.qq.com

招生网址:http://www.CYMY.edu.cn/zsjy.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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