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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黄石理工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招生简章(二)


时间:2012-02-02 来源:黄石理工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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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黄石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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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理工学院2012年艺术类美术高考招生简章(二)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序号 省份 考点 类别 报名(测试)地点 报名时间 测试时间
1 贵州省 贵阳市 美术 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1.8-9 1.10
音乐 舞蹈 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12.22-23 12.24
2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美术 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10-11 2.12
音乐 舞蹈 播音主持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1.6-7 1.8
3 福建省 福州市 美术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1.13-14 1.15
4 广西区 南宁市 美术 广西南宁市第五中学 1.29-30 1.31
桂林市 美术 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音乐 舞蹈 播音主持 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5 山东省 潍坊市 美术 山东省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1.31-2.1 2.3
音乐 舞蹈 播音主持 2.2
6 山西省 太原市 美术 太原师范学院 1.31-2.1 2.3
音乐 舞蹈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2.3-2.4 2.5
临汾 播音主持、编导、表演 山西师范大学 2.6-7 2.8
7 甘肃省 兰州市 美术 兰州艺术职业学校 2.2-2.3 2.4
音乐 舞蹈
8 河南省 郑州市 美术 郑州大学 2.2-3 2.4
音乐 舞蹈 播音主持
9 河北省 石家庄市 美术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2.6-7 2.9
音乐 舞蹈 2.8
10 广东省 广州市 美术 华南师范大学 2.6-7 2.9
11 安徽省 合肥市 美术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2.7-8 2.9
音乐
12 江苏省 南京市 美术 江苏教育学院 2.9-10 2.11
音乐 舞蹈 播音主持
淮安市 美术 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13 湖南省 长沙市 美术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15-16 2.17
音乐 舞蹈 播音主持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16-17 2.18
14 江西省 南昌市 美术 江西教育学院 2.3-4 2.5
音乐 舞蹈 播音主持
15 新疆 乌鲁木齐 美术 新疆师范大学 2.16-17 2.19
音乐 舞蹈
16 湖北省 武汉市 音乐 舞蹈 播音主持 华中师范大学 2.26-27 2.28-2.29
服装表演 武汉纺织大学(服装表演厅) 2.24-2.25    3.3-3.4

专业测试科目

类别 专业名称 层次 专业考试科目(校考)
美术类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方向)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艺术设计(数字艺术设计方向)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本科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湖北省考生认可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其它考生使用各省(市、区)统考合格基础上的校考成绩)
服装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美术教育 专科 依据各省(市、区)招生政策使用专业统考成绩或所有本科院校专业合格成绩
非美术类 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 本科 1、目测外形; 2、基本功展示;3、舞蹈片段;4、即兴创编  (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上述四项各占25%)  (考生忌浓妆)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1、视唱、听音、节奏 2、声乐:演唱一首声乐作品;   3、钢琴或器乐: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 4、舞蹈:表演成品舞一个; 5、目测外形; 6、朗诵:自备文字材料300-500字; 7、即兴评述:阅读指定材料(热点话题)评述或命题演讲(考生当场随机抽题,在规定时间内做准备后完成,评述或演讲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注: ①、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专业:第1、5项必考,其中:第1项分值占10%;第5项分值占5%;第2~4项任选两项,分值:主项占60%,副项占25%(主项只能从2~3项中选择)。 ②、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专业:第5、6、7项必考,其中:第5项分值占5%;第6项分值占20%;第7项分值占40%;第2~4项任选一项,分值占35%。 (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 依据各省(市、区)招生政策使用统考成绩或统考成绩合格基础上的校考成绩
音乐学(艺术教第一中国育方向) (招收播音与主持类考生)
音乐教育 专科 依据各省(市、区)招生政策使用专业统考成绩或所有本科院校专业合格成绩
服装表演(表演与设计)

录取原则

(一)湖北省艺术考生录取原则:

1、艺术本科:

①美术类:使用湖北省美术联考成绩,联考成绩达到省划定的本科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招生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联考成绩占60%+文化课考试成绩占40%综合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非美术类:认可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招生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专业按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音乐学(艺术设计方向)专业,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艺术专科:

①美术类:使用湖北省美术联考成绩,联考成绩达到省划定的高职高专合格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招生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联考成绩占60%+文化课考试成绩占40%综合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音乐教育:使用非美术类联考成绩达到省划定的高职高专合格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招生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省招生办投档规则,从高到低录取。

③服装表演: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合格通知单”,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湖北省统一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湖北省招生办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湖北省招生办的文件为准。

(二)其它省份录取原则详见各省(市、区)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八、联系我们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

联系电话:(0714)6350612、6356616(兼传真)

邮  编:435003  

招生网址: http://zsxx.hsit.edu.cn

E~mail : hsitzs@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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