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2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2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2-04-02 来源: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2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我院的有关规定。

考生专业课达到我院报考要求,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不同省份,采取以下录取方式:

1.设有省级统考的省份: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文化成绩优异者,可优先录取。

2.未设省级统考的省份:在专业课达到我院报考要求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