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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2-04-01 来源: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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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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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1)艺术设计、动画专业: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课成绩*60% ,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在综合成绩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表演专业:辽宁省生源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影视表演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在辽宁省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按省统考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非辽宁省生源考生要求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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