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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2-04-01 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原茂名教育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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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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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录取遵循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同一专业志愿按照如下原则录取:

1、学校单独考试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艺术专业的投档规定,专业术科考试成绩取得本校合格证的,按术科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学校认可所在省联考成绩的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出档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30%+专业分╳7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出现同分时,优先录取专业术科高分考生。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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