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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2-04-01 来源: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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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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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12年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普通本科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美术术科考试,美术类拟录取考生必须具有艺术类(美术)术科考试成绩。我校艺术类专业课(美术)考试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联考成绩,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办组织的艺术类(美术)联考。

美术类录取时,对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投出档案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考生术科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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