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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东北电力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28 来源:东北电力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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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东北电力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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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考生录取原则:

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发给其《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证》,考生凭此合格证,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报考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可通过我校网站查询)

(一)、吉林省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不含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60%+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装设计与表演培养方向以身高优先录取)。

(二)、非吉林省考生(不含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艺术设计专业(平面设计、室内设计培养方向)、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服装设计方向)、动画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20%+专业课成绩×80%”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培养方向)考生的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控制线,然后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也相同,以身高优先录取。

(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70%+专业课考试成绩×30%”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我校录取艺术类考生时对考生的英语、数学成绩没有特殊要求。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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