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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泉州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省内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28 来源:泉州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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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泉州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省内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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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美术类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3以上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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