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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财经大学(筹)艺术类专业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28 来源:山东财经大学(原山东经济学院和山东财政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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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财经大学(筹)艺术类专业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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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考合格证发放及高考录取原则:

根据《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和音乐学专业分文理科按专业招生计1:4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发放《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广告学专业(平面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和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艺术成绩合格之后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学校原则上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设计专业、美术学专业(艺术品投资与鉴定方向)和音乐学专业,艺术成绩合格之后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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