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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28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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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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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校上述江苏省统考各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校考)各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其中对报考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的考生,若其美术类统考成绩未达我校划定的专业资格线<届时通过我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则校考专业视为不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其中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的专业考试总分为美术统考得分与器皿造型设计科目的校考得分之和)相加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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