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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艺术类专业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28 来源: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原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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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艺术类专业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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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规则:

1. 凡区内考生填报我院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学前教育等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2年音乐类专业课考试,且成绩合格(学院不承认其它院校音乐类术科考试成绩),我院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音乐类专业课联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音乐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音乐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前教育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凡区内考生填报我院美术学、艺术设计、摄影专业等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美术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我院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课联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美术学、艺术设计投档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摄影专业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我院音乐类专科专业承认其它高校音乐类术科合格成绩,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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