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2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2年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28 来源: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2年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规则:

1、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美术学、艺术设计本科专业须取得我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江西省考生,取得我校美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我校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凡我校承认联考成绩省份的考生,文化、专业成绩达到本省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