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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28 来源: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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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方法:

2012年4月1日以后,考生可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http://www.ndzsw.cn)查询下载成绩通知单,高考报名时只能报考与合格成绩单专业代号相同的专业。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音乐表演演唱(民声,专业代号66)、音乐表演(长调,专业代号67)、音乐表演演奏(四胡、三弦、二胡、扬琴、古筝、竹笛,专业代号68)、音乐表演(钢琴,专业代号69)、音乐表演演奏(马头琴,专业代号70)考生在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专业成绩×60% 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 相加后根据总分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表演(舞蹈表演-男,专业代号71)、表演(舞蹈表演-女,专业代号72)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相应类别最低分数控制线者,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凡第一志愿报考内蒙古大学鄂尔多系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如同时通过我院多个专业(专业代号不同)的专业考试,可以选择多个专业志愿报考。各个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录取。

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志愿或者再次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计划,则学校可以对剩余专业计划调剂使用。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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