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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洛阳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美术高考录取原则(省外)


时间:2012-02-28 来源:洛阳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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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洛阳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美术高考录取原则(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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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美术类: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美术学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设计(装潢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动画专业按文化成绩占50%和专业成绩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2.音乐、舞蹈类: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含体育舞蹈方向)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3.播音、编导类: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占60%和专业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成绩占40%和专业成绩占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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