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2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2年江西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28 来源:江西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2年江西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江西师范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在政审、体检及专业考试合格的情况下,根据所报志愿按专业和文化权重各占50%统计总分,(计算方法附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100×50%+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100×50%)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