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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工业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28 来源:北京工业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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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工业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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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1.从已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并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文理兼收。

2.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类本科院校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对于按照文理分科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分别按照文理计划录取;对于不按照文理分科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不再分别按照文理计划录取。以上都按文化考试成绩加上我校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对于专业总分全国排名前20名、文化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类本科院校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优先录取

3.我校在专业志愿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4.我校对附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也加分的录取原则。

5.如查出考生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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