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2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2年北京电影学院对外籍人士本科生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28 来源:北京电影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2年北京电影学院对外籍人士本科生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北京电影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及毕业:

1.根据考生初试、复试、三试成绩、汉语水平考试成绩(HSK)、体检情况等综合评审后拟定录取名单报学院审批择优录取。20126月底至7月上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2.报名时材料不齐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将报考材料补齐,否则不予录取。

3.留学生通过四年的本科学习,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取得HSK汉语水平8级证书,即可获得中国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