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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联合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15 来源:北京联合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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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联合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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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1、高考填报我校本科专业须通过我校相关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承认美术类统考的省份除外);填报我校高职专业须通过省内相关专业统考(如无相关统考,须通过我校校考),并符合相关专业的报名要求,无单科成绩限制。

2、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录取

本科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二本线的65%、专业校考合格、体检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德、智、体全面衡量,参考英语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

其中湖南省、湖北省美术类考生采用省统考成绩计算,即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

高职专业在生源省份艺术类高职投档线上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无统考成绩,按校考成绩)×50%+文化成绩×50%。

3、表演类专业录取

在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投档线、专业校考合格、体检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理科考生按照高考成绩*各省艺术文控制线/艺术理控制线的公式换算文化成绩。

5、录取时根据考生高考志愿填报的专业顺序(高考志愿中无专业志愿的按照专业合格证中填报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6、美术类、音乐类本科专业校考成绩京内、外各前3名的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二本控制线65%的基础上,优先录取(不参加综合成绩排名)。不含湖南省、湖北省美术类考生。

7、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或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报考手续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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