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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15 来源: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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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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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考生专业合格,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专业特点,采取以下录取方式:

1.艺术设计、表演、表演(声乐表演)、表演(现代音乐表演)、舞蹈学:在文化成绩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英语单科成绩做参考),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文化成绩优异者,可优先录取。

2.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在专业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文化成绩优异者,可优先录取。(摄影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做参考)。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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