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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天津城市建设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13 来源: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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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天津城市建设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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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方法:

1.录取原则:①考生须获得省统考和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②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③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按55折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佳考生。

2.在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在招生总计划内作适当调整。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年度文件执行。

3.我校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4.按照规定,学校在接到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录取审批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照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内容报到入学。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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