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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内蒙古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适用)


时间:2012-02-11 来源:内蒙古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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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内蒙古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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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方法: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报考我校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内蒙古大学2012年音乐类专业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高考分数必须达到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2012年4月1日以后,音乐类考生可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http://www.ndzsw.cn)查询下载成绩通知单,高考报名时只能报考与合格成绩单专业代号相同的专业。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绘画(中国画专业代号01,21、绘画专业代号02,22、版画专业代号03,23、水彩画专业代号04,24)、美术学(专业代号05,25)、雕塑(专业代号06,26)、艺术设计学(专业代号07,27)、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专业代号08,28、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代号09,29、装饰艺术设计专业代号10,30、工业品造型设计专业代号11,31、服装设计专业代号12,32、舞台美术设计专业代号13,33、、数字媒体设计专业代号16,36)、动画(专业代号14,34)、音乐表演(美声专业代号41、民声专业代号42、长调专业代号43、马头琴专业代号44、钢琴专业代号45、手风琴专业代号46、民乐专业代号47、管乐专业代号48、弦乐专业代号49)、音乐学(声乐教育专业代号50,51、民族音乐专业代号17、阿拉善民歌专业代号18)、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代号52)、舞蹈编导(专业代号53,54)、舞蹈编导(舞蹈教育专业代号55)、表演(影视表演专业代号60,61)等专业,按专业成绩×60% 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 相加后的综合分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表演(舞蹈表演专业代号56,57)、表演(二人台表演专业代号58,59)、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代号62)等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相应类别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代号63,64,19)、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专业代号65)和艺术设计(满洲里校区就读,专业代号37),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志愿或者再次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计划,则学校可以对剩余专业计划调剂使用。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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