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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内蒙古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山东、山西、安徽适用)


时间:2012-02-11 来源:内蒙古工业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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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内蒙古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山东、山西、安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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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山西省、安徽省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专业课成绩达到我校校考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我校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 =[考生文化课成绩×60%+[考生专业课成绩×40%])由高到低,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兼报我校艺术类的两个专业者,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予以调剂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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