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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内蒙古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适用)


时间:2012-02-11 来源:内蒙古工业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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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内蒙古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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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专业课成绩达到自治区美术类统考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报志愿,且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相关单科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我校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 =[考生文化课成绩×60%]+[考生专业课成绩×40%])由高到低,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前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可以从后一专业未录取考生中录取。兼报我校艺术类的两个专业者,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予以调剂录取。但对于未达我校划定的文化课相关单科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不予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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