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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赤峰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11 来源:赤峰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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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赤峰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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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报考我院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通过我院专业考试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当年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类及音乐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40%+专业课60%)、学前教育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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