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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10 来源: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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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上海师范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一)外省统考专业原则上采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录取,如个别省市未规定具体录取原则,则参照上海的录取原则录取

(二)山东、上海及校考专业(绘画(书画))的具体录取原则:

1、绘画(书画)专业的专业成绩以我校组织的专业成绩为准;其它专业的专业成绩以统考成绩为准;

2、取得多个艺术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兼报相应专业:绘画(书画)以专业优先的原则按折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只有计划未完成,才录取第二专业、甚至第三专业);其它专业按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专业先后)。(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专业成绩

×30%

高考文化成绩

×70%1000

专业满分

高考文化满分

2、摄影专业以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只有计划未完成,才录取第二专业、甚至第三专业),按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专业成绩

×30%

高考文化成绩

×70%1000

专业满分

高考文化满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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