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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师范大学数理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10 来源:上海师范大学数理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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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师范大学数理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上海师范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参加各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取得美术本科专业报考资格,并参加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二)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还须无色弱、色盲,近视不得高于800度。

(三)原则上采用各省美术类专业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如个别省市未规定具体录取原则,则参照上海的录取原则录取。

(四)上海、山东的具体录取原则:

1、以美术统考成绩之和作为专业成绩。

2、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加权后各占50%的办法计算折算总分,按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专业成绩

×50%

高考文化成绩

×50%×1000

专业满分

高考文化满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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