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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10 来源:浙江理工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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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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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遵照2012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根据我校201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

2、考生须达到各省(市、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合格且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浙江省考生采用省统考成绩)。

3、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在一志愿报考考生中,专业成绩排名全校前10名的,直接按考生一志愿专业(方向)录取;其他不分文理按综合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750分)计算方法为:(专业总成绩折百分制×50%+文化总成绩折百分制×50%)×7.5。

4、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要求在60分(含)以上(满分不是150分的按比例折算)。

时装表演类:艺术设计(时装表演及营销)专业录取原则

1、遵照2012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根据我校201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

2、考生须参加我校艺术设计(时装表演及营销)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考生所在省(市、区)同意认可。

3、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专业成绩为特优的,直接录取;专业成绩为合格的,不分文理按综合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750分)计算方法为:(专业总成绩×60%+文化总成绩折百分制×40%)×7.5。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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