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2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2年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09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2年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报名考试:

1.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两个专业使用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相关专业考试成绩。报名考试相关事宜请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的相关信息。我院认定专业合格的,将在20124月底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2.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生态环境艺术设计)、动画专业均使用相关省专业统考成绩。

3.文化考试要求:考生必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