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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青岛科技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08 来源:青岛科技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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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青岛科技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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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广告学、工业设计和服装设计与工程分专业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动画、绘画和艺术设计分专业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山东省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分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使用省统考成绩的外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换算成百分制)70%和文化成绩(换算成百分制)30%的比例结合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使用校考成绩的外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按照校考专业成绩70%和文化成绩(换算成百分制)30%的比例结合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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