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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鲁东大学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省外)


时间:2012-02-07 来源:鲁东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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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鲁东大学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省外)

也可进入 鲁东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专业考试科目及报名、考试时间:

省份 考点 科类 招生专业 层次 招生计划 考试科目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备注
江西省 南昌大学

文理

兼收

美术学 艺术设计 本科
15

素描

色彩

2.13-14 2.15

1.各考点只接受本省考生报考,不接受其他省份考生报考。

2.录取原则:文化、专业成绩合格,按专业成绩录取

江苏省 南通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15
2.6-7 2.8
山西省 太原师范学院美术考点
20
1.14-15 1.17
内蒙古 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15
1.31-2.1 2.2
黑龙江 黑龙江东方学院
15
2.16-17 2.18

注:

1.本简章所列各专业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学校将依据上级部门计划批复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具体分专业、分文理招生计划,以生源所在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公布计划为准。

2. 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测试科目均采取默写形式,素描和色彩各100分。

文化课考试、填报志愿

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发函通知,考生凭我校所发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按所在省份的招生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并填报院校(专业)志愿。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政审、体检与录取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2.录取原则:获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有省级统考的,须首先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按投档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名次平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被录取者,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组织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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