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2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2年大连民族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04 来源:大连民族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2年大连民族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大连民族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的4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两项合计为考生综合分,各省(区、市)根据文理科专业计划数,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和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缺任何一科成绩者不予录取。

3.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破格择优录取:

①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超过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二批次录取控制线20分以上。

②辽宁省、湖南省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排在全省前200名,且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者。

③校考专业课考试成绩排在全部考生前20名,且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者。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