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2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2年吉林师范大学在河南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04 来源:吉林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2年吉林师范大学在河南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吉林师范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动画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的全部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