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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东北农业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04 来源:东北农业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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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东北农业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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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艺术设计专业录取规则:

黑龙江省,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均达到黑龙江省艺术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它省份,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均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山东、河北、吉林、安徽、湖南艺术考生须获得我校发放的合格证书)。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规则:

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均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山东、河北艺术考生须获得我校发放的合格证书)。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规则:

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均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合格证书发放原则:

根据我校在招生省份招生计划,按照招生省份文件规定的发放比例,按术科成绩由高到低发放。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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