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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华大学(江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04 来源:北华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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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华大学(江苏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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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我校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原则上只招收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且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其他专业只招收我校校考合格考生。我校单独组织美术类校考合格考生,可报考我校美术类任一专业。

2.美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其他录取要求见《北华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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