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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长春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04 来源:长春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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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长春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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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专业课满分全部折合成400分)”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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