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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03 来源:湖南城市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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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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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校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本科二批艺术类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出省线)后,我校综合分(校考专业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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