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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黄山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02 来源:黄山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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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黄山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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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排序原则:

凡持有我校艺术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学前教育(美术方向)、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符合本省有关专业统测成绩要求,并达到本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录取。

综合分=7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 注:(其中文化成绩包括考生政策加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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