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2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2年平顶山学院省外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01 来源:平顶山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2年平顶山学院省外艺术类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平顶山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2012年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一、总则

文化成绩过线(即各省2012年高考艺术专业本科文化线),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二、排序规则

1.艺术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优先顺序:①专业成绩②总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③高考语文成绩。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汉语方向)专业优先顺序:①总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②高考文化成绩③高考语文成绩。

3.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方向)专业优先顺序:①专业成绩与高考英语成绩总和②高考英语成绩③高考文化成绩。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优先顺序:①专业成绩与高考语文成绩总和②高考语文成绩③高考文化成绩。

三、说明

1.排序规则说明:首先按①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当①相同时②高者优先录取,余类推。

2.凡我校组织了校考的专业,使用校考成绩;我校未组织校考的招生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统考成绩。排序规则不变。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