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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陕西、山东、江苏、甘肃、新疆)


时间:2012-01-30 来源: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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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陕西、山东、江苏、甘肃、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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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各省专业课“省统考”考试合格,山东、江苏、甘肃书法考生取得我院专业课测试合格证,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各专业(方向)按文理考虑院校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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